羊城晚msata報記者 董柳 實習生 方詠
  幾年前,作為一名公訴人,楊斌由於替溺嬰母親周模英辯護並請求輕判,步入公眾視野。如今,她以父親的名字創設了廣東首個幫助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家人的“天祥關愛基金”。多年來,在追求並施予寬恕的道路上,她與一份扎根於南住商粵的報紙——《羊城晚報》結下了人生情緣。
  學生時代
  通過找房子晚報學粵語
  楊斌出生於湖南貸款湘潭。1988年考入大學,1992年大學畢業。她與羊城晚報的“交集”,基本是從這時開始的。楊斌說,那個年代,她和同學們對廣東和改革開放最前沿的瞭解就是通過一張張羊城晚報來實現的。
  “當時大家都覺得它帶著另外一種文明的氣息或者就是一種神秘的色彩。那個時候,(報紙)上面也有很多招msata聘信息,我們都會特別認真地去看。”楊斌回憶說,“我覺得羊城晚報早期對我的影響挺大的。”
  那時的“羊晚跟內地的報紙相比,特色非常明顯。我記得早期羊晚還有那個小故事啊,使用白話,然後旁邊還有翻譯,然後我們就通過那個欄目來學粵語。”看羊城晚報,讓她對南方懷有一種夢想,而這種憧憬影響了她。
  質疑之中
  她得到晚報聲援
  2010年,曾由楊斌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周模英出獄後跪謝楊斌。經媒體報道,楊斌頓時成為名人。此後,只要羊城晚報記者向其提出採訪要求,即便工作再忙,她也會答應並抽空接受採訪。
  楊斌記得,由她擔任公訴人的周模英案中,在她最不被人理解的時候,羊城晚報發出的聲援令她至今難忘。
  2005年,江西母親周模英將不滿一歲的患病女兒扔進河裡溺亡。公訴人楊斌瞭解了周模英的艱難處境後,當庭灑淚請求法院輕判。她在法庭上說:“我們不能漠視隱藏在背後的社會原因和背景,我們不能忘記站在她身後的那些掙扎在社會底層、為生存而苦苦呻吟的人們,以及他們的苦難和命運。這也是法律應有的良知。”指控犯罪的公訴人竟然為嫌犯求情,社會上議論紛紛。
  2005年,周模英案開庭,2006年,該案一審宣判。在楊斌的印象中,發表公訴詞後,輿論基本上都是在抨擊她,一些主流媒體相繼提出“虐嬰者絕不能輕饒”、“貧困是犯罪的理由嗎”等觀點。
  一種不被理解的委屈涌入楊斌的思緒中。但此時,羊城晚報的一篇聲援文章,令她心頭一暖。
  “那篇文章發在頭版”,楊斌抿了一口茶,娓娓道來:“它雖然沒有很鮮明地支持我,但是非常巧妙地說,周模英案判決的那天,周模英的老公去旁聽,手上拎著一袋衣服,這袋衣服是檢察官楊斌送給她的……”
  “所以我對羊城晚報有無盡的感激。”楊斌告訴記者,此後直到2010年周模英出獄後來感謝她,人們才意識到那篇報道的社會價值,一種充滿人性和關愛的價值。
  “我們以前總是有一種觀點,就是對犯罪分子要判得越重越好,才是正義。這是我們以前的觀點。”楊斌說,被告人觸犯了法律,的確要受到法律懲罰,但被告人同時也是人,也有尊嚴和人權。
  董柳、方詠  (原標題:我對羊晚有無盡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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